分封,又称封邦建国,是在保证周王室强大的条件下,将宗族姻亲和功臣分派到各地,广建封国,以镇守疆土,拱卫王室。
各诸侯国承认周王的权威,并承担随王出征、纳贡和朝聘等各种义务。诸侯还要对下属进行分封,分封制使周贵族集团形成了“周王—诸侯—卿、大夫—士”的等级序列。
周王把土地、臣民授予亲戚、功臣等,称为“授民授疆土”,封他们为诸侯,由诸侯管理当地的事务。受封的诸侯必须接受周王的领导,治理诸侯国,保卫周王。诸侯必须定期到周室朝觐、纳贡和服役。
通过分封制,西周把政权和族权结合起来,依据血缘关系的亲疏来确定权位和财产的继承权,建立起严格的等级从属关系。
1.积极影响:
(1)分封制总结了历史经验,把建立地方政权与巩固自己统治有机结合起来,周王朝在分封诸侯的过程中,又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使王室能有效地对整个领土进行控制。
(2)分封制使统一的社会制度在诸侯国中得以普遍实行,周王室用权力与义务的规定,使周天子成为名副其实的诸侯之君,改变了夏商时代国王为诸侯之长的状况。
2.消极影响
(1)西周后期,随着诸侯国的日益强大,王权衰弱,分封制遭到破坏;春秋时的楚王问鼎,是诸侯国对分封制的公开挑战。春秋战国时期。大国兼并小国,同姓国也彼此战争,周天子都管不着,战国末年,周王室完全丧失了分封大权。
(2)周天子具有至尊权威,国家也逐渐由松散趋向严密。不过受封的诸侯在自己的领地内,享有相当大的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