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封制册封的对象多种多样,主要包括同姓的皇室贵族、异姓的英雄、历代帝王的后裔和偏远氏族的部落首领等。周天子是最高统治者。在封建制度下,周天子处于最高的地位。
分封制的权利和义务的结合,具体来说,就是周天子有条件地把某些土地和人民授予王公,而王公们必须服从周天子的命令,履行对周天子的义务。
2.分封制是通过层层加封,王子们可以在自己的领地内重新加封清大夫,清大夫也可以重新加封学者。秦始皇统一后,废除了封建制度,实行郡县制。
汉朝初年,同时采用了分封制。平定七国之乱后,封建国家的官员全部由中央政府任免,诸侯国只负责收税,使封建国家名存实亡。魏晋以后,历朝历代都有封建制度,其性质不同。
3.古代皇帝或国王对王子的封赏制度。诸侯有自己的领土,皇帝或国王在诸侯的领土上没有直接权力。周朝的 "分封制 "是周王室将领地分给诸侯的一种社会制度。
在 "分封制 "下,国家土地并不完全为周王室所有,而是为获得封地的诸侯所拥有。他们拥有封地的所有资源和利益,他们只需要向周王室缴纳一定的贡品来履行自己的义务。
分封制正式起源于何时,近代学者说法不一。分封制的产生和发展经历了一个漫长的过程,起源时间已经难以考证。
今人关于分封制起源的看法,主要有两种观点:
1. 分封制萌芽于原始社会时期。周谷城《论古封建》( 《中国社会科学》1980 年第 5 期) 将奴隶社会时代背景下的分封制度视为古封建,指出古封建作为一种制度,是与奴隶制时代的历史发展相始终的,即奴隶制度开始时,便有古封建的种子在萌芽。
2. 分封制度起源于虞夏时期。李学勤主编 《中国古代文明与国家形成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 年)认为古代夏王朝时期就存在分封制度的论据主要有三点,主要论据之一则是夏王朝中君臣名分建立的根据,便是同姓或异姓诸侯在政治上接受夏后氏的分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