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内考生。
新疆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考网上报名须在2023年12月15日前结束,艺术类考生网上报名工作须在2023年11月25日前结束。
高考报名工作采取“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方式,社会考生须按户籍或学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报名确认及资格审查工作。
各地现场报名确认及资格审查的具体时间、方式及流程由各地(州、市)教育考试机构确定后提前向社会公布。
社会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网上报名。高考报名资格审查结果由各报名单位及时反馈考生本人。
(二)有关省市新疆中职班毕业生。
有关省市新疆中职班毕业生如回疆参加普通高考或“三校生升高职”招生考试,应统一在就读中职学校参加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各办班学校负责指导考生进行网上高考报名、电子摄像、采集信息等工作。
新疆自治区各地教育考试机构负责有关省市新疆中职班毕业生网上报名信息的复核上报、考场编排、考试组织和志愿填报等具体工作。
有关省市新疆中职班毕业生在网上报名系统中的“考生特征”必须选择填报“有关省市新疆中职班”。
社会考生:具有新疆户籍且常年在疆居住,有合法稳定住所,年龄在25周岁以上(含25周岁,从2024年6月7日往前推算)非高校在校生、具有高中同等学力的居民。新疆社会考生是与在校考生、在读考生相对的考生群体。例如在职职工、自由职业者、离退休人员等。这类考生称为“社会考生”,包括成考、电教和自考毕业生等。
(一)在新疆参加普通高考报名的社会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4.户籍和学籍须符合相对条件
(二)下列社会考生不得申请新疆高考报名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报考少年班除外);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有关省市新疆中职班毕业生参加就读所在省市高职分类考试并被录取后,不得参加我区高职(专科)单独招生考试、“三校生升高职”单独考试和普通高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