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金一般每年会有两次的发放时间,分为春季助学金和秋季助学金发放,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一般上半年的国家助学金发放时间在6月份左右陆续发放,下半年一般在11月份陆续发放助学金。具体发放时间可以咨询学校的教务部门和相关负责老师。
助学金是国家和学校发放的用来资助贫困家庭中成绩优异的学生的一笔资金,国家的助学金规定的每年3500元,学校的助学金金额要根据不同学校会有不同的要求。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1月15日前完成评审。
国家助学金各年按10个月发放,高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国家助学金各年按10个月发放,高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大学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每年的平均资助额度为3000元,分三档,每档分别是2000元、3000元、4000元。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6000元。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0元, 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一般为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500-4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中央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为缓解价格上涨给大中专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生活带来的压力,国务院决定: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将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从原来的年生均2000元提高到3000元,惠及43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20%;
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范围,440万名城乡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享受这一政策,占在校生总数的22%;
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按年生均1500元的平均资助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惠及482万名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