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考试的等级可以分为三个等级第一级乡试,第二级会试,第三级殿试。
1、科举通过乡试的被称为中举,乡试是在省城进行的考试每三年举行一次一般是在每年的八月所以又称秋闱,参加乡试的必须是通过府州县考试取得府州县学生员资格的人俗称秀才以及国子学的生员俗称监生,乡试合格的即为中举第一名为解元其余皆称为举人。
2、会试及第者即是第一名第一名成为会元,会试是中国古代科举制度中的中央考试,应考者为各省的举人及国子监监生,录取者称为贡士第一名称为会元会是在北京内城东南方的贡院举行,会试的主考官4人明代为2人称总载。
3、殿试是皇帝主试的考试考策问,参加殿试的是贡士取中后统称为进士,殿试分三甲录取,第一甲赐进士及第第二甲赐进士出身第三甲赐同进士出身,状元授翰林院修撰榜眼、探花授翰林院编修。
科举制度是封建时代所可能采取的最公平的人才选拔形式,它扩展了封建国家引进人才的社会层面,吸收了大量出身中下层社会的人士进入统治阶级。特别是唐宋时期,科举制度正当发展成熟之初,显示出生气勃勃的进步性,形成了中国古代文化发展的一个黄金时代。
从总体上来说,史学界对于唐代的科举制度基本上持肯定的态度,认为它为唐统治者招揽了人才,为社会下层民众提供了新的上升通道,动摇了门阀制度,扩大了统治基础,推动了文化的发展。
与封建社会其他所有选举制度相比 , 科举制度有其进步性和合理性。它造成了社会流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封建政治;科举的一整套严密的考试程式和制度,更被誉为是中华民族的杰出创造。科举制使应考之人获得公平竞争的机会,这对于调动人的积极因素,广泛搜罗人才,有着无可辩驳的优点。以考试取士,权在国家,考取者无私恩,黜落者无怨恨,亦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和政治的清明。
科举制度对社会流动起过促进作用。科举制度具有相当的开放性和一定程度的竞争性,造成封建社会的人才流动”。有一些平民通过科举考试可以上升为统治者;另一些官宦子弟却因科举失利而沦为平民。科举制度推动了不同等级成员之间的流动,为历代统治者甄拔了一批又一批的臣僚百官,对中国封建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