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级赋分是按统一规则,由原始分进行等级划定后,再由等级转换而来的分数。再选科目每科原始分满分为100分,转换时以30分作为等级转换的赋分起点,满分100分。
首先,将每门选择考再选科目考生的原始分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E共5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约为15%、35%、35%、13%和2%,从而将考生的原始分转换成了等级。
然后,将A至E等级内的考生原始分,依照等比例转换原则,分别转换到100~86、85~71、70~56、55~41和40~30五个分数区间,得到考生的等级分。
转换基数为实际参加该科目选择考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数。等级分计算结果按“四舍五入”的规则以整数呈现。
1)赋分科目仅限于“化学”、“生物”、“政治”、“地理”四门再选科目。
2)每科原始分满分均为100分,转换分满分也是100分,赋分起点均为30分。
3)各省市各等级人数比例却不一样,赋分区间也不一样。
实行“3+1+2”模式高考的省份中使用这一赋分办法。包含3个步骤:
1、确定赋分区间。将每个科目考生的原始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并按照一定的比例划分出A、B、C、D、E五个等级,对应的分数区间分别为100~86、85~71、70~56、55~41、40~30。
2、确定原始分数区间。与赋分区间相对应,以每个科目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及其得分来确定原始分数区间。
3、利用公式进行计算。设原始分数区间最大值与原始分之差为R,原始分与原始分数区间最小值之差为r,赋分区间最大值为A,最小值为a,赋分成绩为未知数T,其余均为已知数。赋分公式为R/r=(A-T)/(T-a),经过计算,四舍五入取整即可得出T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