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励志奖学金需要在学校进行贫困认定,如果没有在学校认定,是不可以领到国家励志奖学金。
2、《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要求家庭经济困难,需要在学校进行贫困认定。
3、国家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帮助更多学习优异的贫困生完成学业,2007年,我国首次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贫困生的金额为每人每年5000元。
4、如果没有进行贫困认定,学生在学校表现突出,且达到学校的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是每学年8000元。
大学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数额是全国各个高校都是统一的,从2007年开始,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主要是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
国家最高奖学金额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
奖学金生活费和一次性安置补助费,具体标准如下:
本科生奖学金生活费:每人每月800元人民币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生活费:每人每月1,100元人民币
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生活费:每人每月1,400元人民币
汉语进修生奖学金生活费:每人每月800元人民币(具有大学毕业以上学历者每人每月1,100元人民币)
普通进修生奖学金生活费:每人每月1,100元人民币高级进修生奖学金生活费:每人每月1,400元人民币
上述各类奖学金生学习期限满一学年者,入学时发给一次性安置补助费600元人民币;学习期限不满一学年者,入学时发给一次性安置补助费30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