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朝田亩制度》是太平天国时期颁发的一部纲领性文件,是洪秀全根据《原道救世歌》、《原道醒世训》等著作中阐述的平等思想而提出来的。洪秀全是太平天国以驱逐侵略者恢复祖国的名义发动太平天国复国运动的领袖,原名火秀,族名仁坤,广东花县(今广州市花都区)人,是汉族客家人。
《天朝田亩制度》主要内容:
(1)宣布一切土地和财富都属于皇上帝所有。确定:“凡天下田,天下人同耕”的原则,“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规定“凡田分九等”,“凡分田:照人口,不论男妇“好丑各一半”的分田办法。
(2)规定县以下行政制度,设立各级乡官,并规定乡官的保举,升贬、奖惩办法。凡居民25家为“两”,设“两司马”负责管理生产、分配、教育、宗教、司法以及地方武装等工作。
(3)规定余粮、余钱缴“国库”的办法,每家农副业收获,扣除口粮外,其余送缴“国库”按制发给。
(4)废除封建买卖婚姻,规定“凡天下婚姻,不论财”。太平天国在其占领区虽多次颁布,但未实施平分土地的规定。
太平天国运动是清朝咸丰元年到同治三年(1851年—1864年)期间,由洪秀全、杨秀清、萧朝贵、冯云山、韦昌辉、石达开等组成的领导集团从广西金田村率先发起的反对清朝封建统治和外国资本主义侵略的农民起义战争是19世纪中叶中国最大的一场大规模反清运动。
太平天国革命是中国历史上规模最大的农民革命,从1851年起共坚持了14年,势力扩展到17省,有力地打击了清王朝的封建统治和外国的侵略,促进了封建社会的崩溃,阻止了中国殖民化的进程,在中国历史上留下极其重要的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