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节的来历:
1931年,教育家程其保等人士发表“改善教师待遇,保障教师工作和增进教师修养”的宣言,并将6月6日定为教师节,也称双六节。虽然没有被当时的政府承认,但在各地产生了一定影响。1939年当时的政府决定将孔子的生日8月27日定为教师节,但当时未能在全国推行。
建国后,政府曾恢复6月6日为教师节,各地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组织庆祝活动。1951年,经共同商定,把5月1日国际劳动节作为中国教师节。但由于这一天缺少教师的特点,结果并不理想。
1985年1月会议确定每年的9月10日为教师节。
教师节的意义:
建立教师节,标志着教师在中国受到全社会的尊敬。这是因为教师的工作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中国的未来。每年的教师节,中国各地的教师都以不同方式庆祝自己的节日。通过评选和奖励,介绍经验,帮助解决工资、住房、医疗等方面的实际困难,改善教学条件等,大大提高了广大教师从事教育事业的积极性。
”六·六”教师节
1931年5月,教育家邹爽秋、程其保等人联络北京、上海教育界人士,倡议设立全国性的教师节,并发表了《教师节宣言》,拟定每年6月6日为教师节。这一倡议在全国教育界产生了较大影响,有些地方也照此执行过很长时间。不过,这一节日并没有得到最终承认。
”八·二七”教师节
1939年,国民党政府决定以古代教育家孔子的诞展日--8月27日为全国教师节,同时颁布了《教师节危急暂行办法》。但由于当时全国已进入全面抗战,山河破碎,国难当头,这个教师节未能在全国推行。
“五·一”教师节
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共同商定,设立全国性的教师节,并将教师节与“五国际劳动节合并在一起。但人们往往只知道劳动节,而不知道教师节,就连许多教师也不知道自己还有这么个节日,故这一教师节影响不大。
“九·十”教师节
为提高教师的地位,在全国营造一种尊重教育工作者的社会风气,恢复我国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向全国人大提出了重新设立教师节的议案。1985年1月21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正式通过同意国务院关于建立教师节的议案,并决定自1985年起,每年的9月10日为我国的教师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