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联系发放机构:可以直接联系发放助学金的机构或者学校,询问自己的助学金情况,如助学金的领取时间、金额等。
2. 在线查询:一些机构或者学校会在其官方网站上提供在线查询的服务。可以在官网上的“学费/奖学金”或“学生事务/助学金”等栏目中查找相应的查询入口,按照要求输入相关证件信息,即可查询自己的助学金信息。
3. 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登录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选择学校类型和在校情况,点击查询即可。
4. 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通过学校的教务处或者学生处查询。
5. 所在省份的教育考试院官网:登录所在省份的教育考试院官网,进入“学生资助”页面,点击“资助信息”,输入学生账号和密码,即可查询。
6. 财政部网站:登录财政部网站,点击“教育经费执行监督”,选择“国家助学贷款信息”,输入贷款人账号、身份证号码以及验证码,即可查询。
不同发放机构在助学金查询方面的具体方式可能存在差异,可以向相应的机构或学校咨询具体查询步骤。
国家助学金分为三个等级,数额分别为每人每年2000元(一级)、3000元(二级)、4000元(三级)。这项国家助学金按照半年预算发放,即每人1000元(一级)、1500元(二级)、2000元(三级),按月发放。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各高校于当年11月15日前完成评审。国家助学金各年按10个月发放,高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育的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国家助学金的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在每生每年1500-4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中央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确定,地方高校国家助学金分档及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
为缓解价格上涨给大中专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生活带来的压力,国务院决定: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将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从原来的年生均2000元提高到3000元,惠及430万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20%;
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范围,440万名城乡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享受这一政策,占在校生总数的22%;
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按年生均1500元的平均资助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惠及482万名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