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招生是指在招生时就明确毕业后的就业方向的招生办法。其目的是为了鼓励学生到农村及比较艰苦的地区工作,农业、林业、矿业、地质、煤炭、石油、水电、建材、气象、测绘、轻工、司法等部以及国防军工系统所属的某些学校。
可分别按隶属关系面向农场、牧场、林场、矿区、油田、野外地质队、水电施工基地、气象台站、盐场、劳改劳教场所和国防军工三线等地区招生,毕业后到这些单位和地区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在所属高等学校国家任务招生计划中,确定适当比例,实行“定向招生、定向分配”。
1、性质不同:统招是全国高校统一考试并录取的,毕业之后由学校颁发文凭。定向招生不仅是为了帮助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学生获得学习的机会,而且也是为工作环境比较艰苦的行业培养人才。
2、招生分数不同:统招的分数线通常要比定向招生高。统招是按照分数优先原则,统一划分数线;定向招生是指将指标分配到学校。
3、招生地区和专业不同:定向招生主要面向广西、贵州、云南、青海、甘肃等边远地区。统招是面向全国招生,专业也可以由学生自由选择。
4、就业方式不同:定向招生毕业后直接回到签合同的单位工作。统招的学生入学时对未来没有明确的目标,毕业后需要自己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