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不完全统计,近年已有约十个省份将部分岗位年龄调整为40周岁以下。
如河南今年省考公告称,除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外,对2023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放宽到40周岁以下。
江西明确,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以及报考定向招录乡镇(场、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公务员招录放开年龄门槛限制,是一个好的趋势。国内《公务员录用规定》应全面取消“报考公务员年龄应当18周岁以上,35岁以下”这一年龄规定,在公务员招录中带头消除性别、年龄、身份等歧视,倡导公平就业。
近年来的全国和地方两会上,一直有代表、委员建议取消公务员招录设置的35岁年龄门槛,认为这阻碍了35岁以上有丰富经验的优秀人才进入公务员队伍,还带动整个职场对35岁以上求职者的年龄歧视,影响了年龄超过35岁的求职者的再就业,制造35岁职场危机。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对于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放宽到40周岁以下;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八)具备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