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琵琶行》作于唐宪宗元和十一年(公元816年)秋天,时白居易四十五岁,任江州司马。白居易在元和十年以前先是任左拾遗,后又任左赞善大夫。元和十年六月,唐朝藩镇势力派刺客在长安街头刺死了宰相武元衡,刺伤了御史中丞裴度,朝野大哗。藩镇势力在朝中的代言人又进一步提出要求罢免裴度,以安藩镇的“反侧”之心。
这时白居易挺身而出,坚决主张讨贼,认为否则国将不国。白居易这种主张本来是对的,但因为他平素写讽喻诗得罪了许多朝廷的权贵,于是有人就说他官小位卑,擅越职分。再加上有人给他罗织罪名,于是贬之为江州司马。江州的州治在今江西省九江市。
司马是刺史的助手,听起来也像是不错,但实际上在中唐时期这个职位是专门安置“犯罪”官员的,是变相发配到某地去接受监督看管的。
琵琶行中作者首先交待了在夜晚送客的地点是在浔阳江头,枫叶和荻花告诉我们是秋天景色。作者陪同客人一起下马并走进船里,举着酒杯正要饮的时候,感到没有音乐伴饮,这酒喝得没有一点欢乐的气氛,这惨淡的心情即将要分别。
《琵琶行》作品借着叙述琵琶女的高超演技和她的凄凉身世,抒发了作者个人政治上受打击、遭贬斥的抑郁悲凄之情。在这里,诗人把一个倡女视为自己的风尘知己,与她同病相怜,写人写己,哭己哭人,宦海的浮沉、生命的悲哀,全部融和为一体,因而使作品具有不同寻常的感染力。
白居易作为士大夫阶层,却不以琵琶女身份地位为卑,能倾听她的音乐和话语,并发出“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的人生喟叹,是借人抒情的艺术,因为白居易的遭遇与琵琶女的命运有许多相似的地方。
首先,他们都是从京城来到浔阳江;其次,他们才华横溢、少年成名。琵琶女早年才艺双绝,正如诗中琵琶女的自述:“十三学得琵琶成,名属教坊第一部。”可以说,琵琶女曾经是京城超级网红级别的音乐演奏家;而白居易则是十六岁就写成了《赋得古原草送别》一诗,从而在诗坛崭露头角,之后更是因为一曲《长恨歌》奠定了其在诗坛的顶流地位。
还有一点,诗人和琵琶女有着相似的人生际遇,都遭受了被冷落,被抛弃的命运。白居易是由京城贬谪到远离京城的江州,琵琶女也是从京城流落到此地。白居易先是在朝廷任左拾遗,后被贬为京兆府尹户曹参军,五年后又被贬为江州司马,先后两次遭受沉重打击。
如琵琶行中所说,白居易是“春江花朝秋月夜,往往取酒还独倾”;琵琶女则是“去来江口守空船,绕船月明江水寒”。他们虽然有不同的人生阅历和地位,但造化弄人,他们的命运是如此相同,自然就要同气相求、同病相怜了,她们都是孤独寂寞的,只能对月长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