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考考生要诚信应考,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各考生报考我校要符合国家高考报名有关规定。艺术类各专业均要求无色盲、色弱。我校不允许考生兼报专业,请考生结合专业优势选报专业。
(三)因校考考生个人原因影响考试的,均不予办理报名费退费。
(四)未按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及录取的,后果由校考考生本人承担。
(五)对在艺术类专业校考过程中违规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对有弄虚作假等作弊行为的考生,将取消相关考试的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通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该生当年高考报名和录取资格。
(六)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艺术类专业学生的材料进行复核和专业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的考生,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提供虚假作品材料、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行为的,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对涉嫌犯罪的,将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七)每项考试的网络操作流程请关注学校官方招生网站。
(八)录取原则详见教育部阳光高考网站《2023年长春人文学院(原东北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招生章程》
建议艺术生校考统考都考。
艺术统考,是全省统一组织的一次专业基础性考试,难度较小,大部分艺术生都能合格,一般合格率在90%左右。统考主要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的理解与认识,考试难度不会很大,通过率也较高,大多是学生平时练习和生活中观察到的内容。
艺术校考,则是在艺术统考合格的基础上,高校单独组织的一次专业课选拔考试,旨在选拔专业水平优秀的艺术生,考试难度相对统考较高。每年校考成绩在4-5月发布,如果校考合格、文化课合格的情况下可以通过校考成绩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