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报考西安外事学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按照各省(区) 教育考试院规定的要求进行资格报考。我校录取执行相关省(区)艺术专业课统考、联考或艺术校考成绩,无统考、联考或校考成绩的省(区)可以承认其他院校相同或相近艺术专业课的成绩。
2、表演专业要求:热爱表演事业,具有一定的表演潜质;身体健康、体型匀称,五官端正、形象气质佳:男生身高不低于175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
3、音乐表演专业要求:热爱音乐表演,具有一定的音乐索养;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形象质佳。
4、播音编导类专业要求:热爱广播电视事业,有一定的文学基础,身体健康,口齿清晰。
5、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广告艺术设计专业要求:热爱艺术设计事业,具备一定的美术设计基础和才能,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
6、以上各专业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7、录取原则依据西安外事学院在各省公布的(2023年艺术类招生章程》。
8、校考考生来校可乘坐地铁3号线丈八北路站下车,C出口出站即到学校;在火车站乘14、201、251、
40、游7路公交车;在南门外乘405路公交车;在城北客运站乘202路公交车;在城西客运站乘225、725路公交车;在东郊乘300、400、604、721、 800路公交车均可直达学校。
(收费标准:西安外事学院严格按照抄送陕西省发改委、陕西省教育厅的学费标准执行。)
校考一般是针对艺体生而言的,是指高考生在参加正式高考考试之前,所参加的由各具有招艺体生资格的院校所组织的专业水平考试所取得的成绩,成绩合格后,学校会为考生颁发专业合格证书。
一般来说,只有取得该院校合格证书的同学才有报考该院校对应专业的资格,院校会在所报考考生中择优录取。
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只能在该校所在地组织省级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校考;招生学校下设的二级学院(系)不得自行设点组织校考。校考要在春节后进行,3月底前结束。
校考合格标准由招生学校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和要求自行确定。校考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发放数量原则上按与该校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4:1的比例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