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山西传媒学院 (部分专业承认统考/联考成绩)
涉及专业:动画、数字媒体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电影美术方向)、摄影、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二、山西工商学院(部分专业承认统考/联考成绩)涉及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数字媒体艺术专业、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舞蹈编导专业、音乐表演专业、表演专业、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
三、山西大学(全部专业承认统考/联考成绩)涉及专业:美术学类、设计学类和书法学
四、中北大学(全部专业承认统考/联考成绩)涉及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五、山西师范大学(全部专业承认统考/联考成绩)涉及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六、太原理工大学 (全部专业承认统考/联考成绩)涉及专业:全部招生专业
1、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高校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艺术专业使用省级统考成绩。
2、山西省艺术专业省级统考的美术、音乐、舞蹈、表演、书法学等专业成绩严格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经教育部和省招委批准的有资格举办上述专业校考的院校,可在省级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自行组织校考,也可直接使用山西省统考成绩。其它具有上述专业招生资格的院校均须使用山西省省级统考成绩,原则上不再组织校考。
3、山西省省属高校及所有高校的高职(专科)院校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本科)专业须使用省级联考的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广播电视编导及戏剧影视文学、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本科)专业成绩;省外本科院校可使用省级联考成绩,也可自行组织校考。省级考试未涉及到的专业,由招生院校组织校考。
4、山西省美术、音乐、舞蹈、表演、书法学类专业省级统考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省外高校相关专业的校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