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个人健康原因申请延后参加面试的音乐类考生(主科报考声乐且未参加面试),其面试时间统一安排在12月29日,考生于12月28日重新打印专业考试证,具体时间安排详见专业考试证。请考生做好个人防护,按时参加面试。
与考试有关的信息、通知和要求,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将第一时间在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湖南考试招生微信公众号发布,请考生密切关注。
音乐类专业考试成绩总分为300分,具体考试科目根据主科所报类别的不同,分为两种类型:
一是主科报考非理论作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如下表:
序号 | 考试科目 | 占总分比例 | |
1 | 主科(任报一类) | 声乐(含美声、民族、流行唱法) | 75% |
钢琴 | |||
器乐 | |||
2 | 视唱 | 10% | |
3 | 练耳与音乐基础理论(笔试,80分钟) | 15% |
二是主科报考理论作曲类考生的考试科目见下表
序号 | 考试科目 | 占总分比例 | |
1 | 理论作曲 | ①和声(笔试,120分钟) | 30% |
②作曲(笔试,180分钟) | 30% | ||
③钢琴演奏 | 15% | ||
2 | 视唱 | 10% | |
3 | 练耳与音乐基础理论(笔试,80分钟) | 15% |
视唱考试时,演唱之前由主考老师在钢琴上弹出该条曲目的主和弦及第一个音,考生视谱即唱(无准备时间)。
报考音乐教育专业或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还须参加面试。音乐教育专业面试主要考查考生是否具有二专业(除主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的表演能力。音乐表演专业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形象、气质、身高等专业条件,要求:
①五官端正,身材匀称,气质好;
②以声乐为主科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以器乐、钢琴为主科的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68cm,女生身高不低于158cm;
③专业条件达到所报专业的规定要求。面试成绩只计合格与不合格,不计入省统考总分,作为报考专业录取的参考依据。
职高音乐类考生直接参加普高音乐类考试,考试内容、要求、时间及地点等与普高音乐类相同,不再单独组织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