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城建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为给予学生更多的专业选择机会,天津城建大学艺术类专业实行大类(设计学类)招生。入学一年后按照学习成绩和学生志愿进行专业分流。整体招生计划如下:
*分省招生计划以各省公布为准
天津城建大学艺术类专业的志愿填报
艺术类考生填报高考志愿与其他类考生同期进行,具体填报批次请参照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安排。填报天津城建大学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生源地为天津城建大学投放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2.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报名基本条件,体检标准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3.天津城建大学承认并使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美术学和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以下简称省级统考成绩。省统考子科类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定的为准),考生须参加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
4.注意:天津城建大学外语课程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天津城建大学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省级统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报考资格,同时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投档分数线及以上。
2.根据分省招生计划,天津城建大学按考生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省级统考成绩较高的考生。在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以考生所在地教育招生主管机构或天津城建大学设定的投档原则为准;在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省份,按天津城建大学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省级专业统考成绩。
3.按照规定,学校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的录取审批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新生按照天津城建大学录取通知书要求报到入学。
艺术类专业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1.天津城建大学严格执行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收费政策。根据天津市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艺术类专业学费:12000元/年、生。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和天津城建大学下发的新生报到须知。如天津市物价局对本年度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学费将按新标准执行。
2.为了使学生安心学业,解除后顾之忧,经过学校多年的不懈努力和社会上爱心企业、个人的援助,基本上形成了“奖、贷、助、勤、减、免、补”立体的资助体系。
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王克昌奖学金、渤海道德奖学金、海河自强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等。资助项目包括: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天津市学生低保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校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等。
天津城建大学艺术学科创建于2000年,2003年成立艺术系,2012年成立城市艺术学院。现设有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4个设计学类本科专业。2016年获批“城市艺术设计”硕士学位授权点。
2022年,环境设计专业获批天津市一流专业建设点。2017年,环境设计和产品设计2个专业获批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应用型专业建设项目。2020年获批“设计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学院在校学生总数1171人,其中本科生1136人,硕士研究生35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