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独立学院排名第一的是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排名第二的是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更多排名信息请看下表:
名次 | 学校名称 | 综合排名 | 星级排名 | 办学层次 |
1 |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 | 3 | 6★ | 中国顶尖应用型大学 |
2 | 南京理工大学泰州科技学院 | 8 | 6★ | 中国顶尖应用型大学 |
3 |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 12 | 6★ | 中国顶尖应用型大学 |
4 |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 15 | 6★ | 中国顶尖应用型大学 |
5 | 湖北师范大学文理学院 | 18 | 5★ | 中国一流应用型大学 |
6 | 西南财经大学天府学院 | 19 | 5★ | 中国一流应用型大学 |
7 | 南开大学滨海学院 | 20 | 5★ | 中国一流应用型大学 |
8 | 电子科技大学成都学院 | 21 | 5★ | 中国一流应用型大学 |
9 | 燕山大学里仁学院 | 24 | 5★ | 中国一流应用型大学 |
10 | 苏州科技大学天平学院 | 25 | 5★ | 中国一流应用型大学 |
独立学院,是指实施本科以上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与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合作,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的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
独立学院是民办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公益性事业,依法享有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规定的各项奖励与扶持政策。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独立学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独立学院工作,依法履行职责。
2008年,教育部发布《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要求独立学院在5年内完成独立设置。
2020年5月18日,教育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2020年12月31日,各独立学院全部制定转设工作方案,同时推动一批独立学院实现转设。
原则上,中央部属高校、部省合作共建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要率先完成转设,其他独立学院要尽早完成转设。
国家规定,申请者要对独立学院的教学和管理负责,并保证办学质量;合作者要负责提供独立学院办学所需的各项条件和设施,参与学院的管理、监督和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