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图的三要素是比例尺,图例,指向标。
2、比例尺:表示图上距离和实地距离缩小的程度。
3、图例:地图的语言,包括各种符号和他们的文字说明,地理名称和数字。
4、指向标,指示地图上的方向。
5、地图构成要素,图形要素:是地图根据制图的要求所表达的内容。包括注记、地学基础。
6、数学要素:用来确定地学要素的空间相关位置,起着地图内容“骨架”的要素。
7、辅助要素:说明地图编制状况及为方便地图应用所必须提供的内容。
8、补充说明:以地图、统计图表、剖面图、照片、文字等形式,对主题图在内容与形式上的补充。可根据需要配置在主要图面的适当位置。
地图的基本功能相对比较稳定,但也不是永远一成不变的,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地图的内容、形式、成图方法不段进步,地图的功能也不断扩展。电子计算机、遥感技术、自动化技术的引进,信息论、模型论、认知论等的应用及各门学科的相互渗透,地图的功能也有了新的进展。
1、地图作为空间信息的图形语言,不仅是空间信息的传输工具,而且还是空间信息的载体。地图信息量由直接信息和间接信息两部分组成。直接信息是地图上图形符号所直接表示的信息,间接信息是读图者经过分析解译而获得的信息,后者与解译者的知识经验密切相关,善于思考的读者可从地图直接信息中获取更多的间接信息。
2、地图是一种经过简化和抽象了的空间模型,它以符号和文字描述地理环境的某些特征和内在联系,使之成为一种制图区域某一时刻(制图时刻)的模拟模型,例如,用等高线表示地貌形态,等高线不是地面存在的客观实体,而是实际地形的模拟,这种模拟由于有严密的数学基础,保证了球面点与平面点的对应关系,又在此基础上填绘的经过抽象概括的地图符号,所以不但能反映相应制图物体的位置特征和属性特征,而且能表达物体和现象的空间分布、组合和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