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文理学院拟招生专业
1、考生均需获得高考文化成绩(以下简称文化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以下简称专业成绩),其中专业成绩是指非校考专业的各省统考(联考)成绩或成都文理学院校考专业成绩。
2、非校考专业:在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均达到各省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按投档成绩由高到底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但若相应省份规定了专业录取原则的,按其规定执行。
3、校考专业:省级统考涵盖的校考专业,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各省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且该专业统考成绩与成都文理学院校考成绩均合格,按专业校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无省级统考的校考专业,考生文化成绩达到各省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且成都文理学院校考成绩合格,按专业校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4、若专业成绩相同,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化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外语、数学的单科成绩顺序排序确定名次录取。
5、成都文理学院承认各省优惠加分政策。
6、成都文理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最终以阳光高考平台公布的《成都文理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