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一)对所有进档考生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即对进档考生,按照其所报志愿顺序,以投档分数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所报专业录取满额,则将剩余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其专业志愿顺序进行专业调配。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调配到其他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校有权作退档处理。
(二)我校在满足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时,对自愿申请录取到非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我校尊重考生意愿进行调配。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在文化和专业高考成绩均上线的基础上,对进档考生按以下原则录取:
(一)参加我校校考的进档考生在文化和专业高考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市、区)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按以下原则录取:
所有校考专业在文化成绩达到各省相应批次最低录取控制线且我校校考成绩合格的前提下,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在计划满额时,若专业成绩相同,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文化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语文、外语、数学的单科成绩顺序排序确定名次录取。
在计划有缺额且校考生源不足时,校考专业可优先使用相同或相近专业的省级统考或联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如果计划仍未完成,我校有权进行计划调整。
(二)参加所在省(市、区)联考或统考的,且我校承认所在省(市、区)联考或统考投档录取原则的,即对进档考生按照其所报志愿顺序,以投档分数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所报专业录取满额,则将剩余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其符合的对应专业志愿顺序进行专业调配。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调配到其他符合的对应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校有权作退档处理。
三、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我校承认所在省(市、区)体育类专业统考投档录取原则的,即对进档考生按照其所报志愿顺序,以投档分数由高到低进行录取。如第一专业志愿所报专业录取满额,则将剩余考生按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其符合的对应专业志愿顺序进行专业调配。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考生服从专业调配,则根据考生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原则调配到其他符合的对应专业,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配,我校有权作退档处理。
四、空中乘务专业录取原则:
(一)考生需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面试,成绩合格者方可报考该专业。
(二)在文化高考分数上线和面试成绩合格的基础上,按文化分由高到低录取,文化分相同的情况下,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三)空中乘务专业报考条件
1.完成2022年高考报名并取得14位考生号的考生。
2.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志于从事空中乘务事业,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3.身体健康,性格开朗,身材匀称,五官端正,牙齿整洁,形象气质好。
4.面部、颈部、胳膊、手部、腿部无明显疤痕、胎记和纹身,肤色好,无久治不愈的皮肤病。
5.身高要求:净身高:女生163-172cm,男生174-185cm,手踮足摸高212cm以上。
6.体重要求:体重(kg)=[身高(cm)-110]±[身高(cm)-110]×10%。
7.行走要求:行走正常,无明显的“O”型、“X”型腿,无扁平足。
8.视力要求:眼球无变形,无色盲、色弱、斜眼,矫正视力1.0以上。
9.口齿伶俐,中、英文发音准确。
10.发型要求:女生盘发露出前额,男生前不过眉,侧不过耳,后不过领。
11.无精神病史及癫痫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
12.其他身体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