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政法大学:法学
2、北京交通大学:交通运输类、土木类(智慧建造与智能工程)、机械类(智能制造与智能装备)
3、北京林业大学:林学类、食品科学与工程、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土木工程、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工商管理类、计算机类、林业工程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车辆工程。
4、北京外国语大学:英语、德语、日语、俄语、汉语言文学、汉语国际教育、新闻学、法学、外交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商管理类、世界史
5、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知识产权、刑事科学技术、经济学类(金融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统计学、金融工程、数字经济)、工商管理类(会计学、审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劳动关系、电子商务与法律)等
6、中央财经大学:财政学类、工商管理类(会计学院)、劳动与社会保障类、统计学类、经济与贸易类、工商管理类(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公共管理类、法学类等
一、国家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学生
1、招生学校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实施区域为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国家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
2、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地方专项计划定向招收各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
招生学校为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具体实施区域、报考条件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实施区域要对本省(区、市)民族自治县实现全覆盖。
三、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1、招生学校为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2、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3、有关高校可在此基础上提出其他报考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确保优惠政策惠及农村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