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积极作用:
有利于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建立、巩固和发展,利于维护祖国统一与领土完整。能有效地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从事大规模的生产活动和经济建设以及救灾行动,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在统一的环境下,利于各民族的融合,利于各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
汉武帝加强中央集权,有利于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巩固和发展。在统一的环境下,各民族的融合,各地区的经济文化交流得以加强。
2、消极作用:
皇权专制极易形成暴政和腐败现象,是阻碍历史发展的因素。在思想上表现为独尊一家儒家,钳制了思想,压抑了创造力。助长了官僚作风和贪污腐败之风。
西汉初年,很大程度上继承了秦朝的政治体制。西汉采用秦朝的三公九卿制。三公确定国家治理方案,皇帝只有对方案批不批准的作用,官员也由三公决策任命。汉武帝继位以后,对这些做法感觉不爽,他想把权力集中在自己的手里。
另外在七国之乱被平定后,汉景帝采取了一些打击诸侯国的政策,不许诸侯王任命高级官员等,但各诸侯国经济实力还在,汉武帝时,有些封国势力仍然很大。
为继续削弱这些封国的权力,汉武帝采纳了主父偃的建议,于元朔二年(前127年)颁布“推恩令”,把原来只有长子袭爵的诸王国,改为可以分封其他所有子弟做侯国。新封的侯国不再受原王国管辖,直接由各地的郡县来管理。
同时,汉武帝为了加强中央集权还利用种种借口剥夺诸侯王国的爵位。汉武帝在削弱诸侯王势力的同时,还着手打击地方豪强势力。社会治安得到大治。
功:汉武帝在地方实行刺使制度,利于对地方的管辖,加强中央集权,维护国家统一。武帝颁布“推恩令”和“附益之法”,进一步削弱王国势力,巩固了国家的统一。推行察举制,利于选拔人才,扩大统治基础。
过:汉武帝废黜百家,独尊儒术,虽然对封建统治的稳定起到积极作用,但对整个中国历史而言,是有争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