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招生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北京市2023年本科提前批艺术类、专科(高职)提前批艺术类录取分别安排在本科普通批、专科(高职)普通批之前进行。高职单考单招艺术类录取安排在高职单考单招批次内进行。
统考艺术类本科层次录取时,文化课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考生选考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
统考艺术类专科(高职)层次录取采用“统考+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招生模式,文化课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组成。
高职单考单招艺术类录取时,公共文化课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成绩组成。
顺序志愿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投档录取,第一志愿录取结束后,若院校招生计划未完成,再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进行第二志愿投档录取。
按考生所填报的院校志愿,将文化课成绩(参加专科〔高职〕录取的考生还包括学校提出的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要求)及专业成绩均符合条件的考生档案一次性全部提供给招生院校,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事先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平行志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投档。对文化课成绩和美术统考成绩均上线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若招生院校对专业成绩及文化课成绩有特殊要求,经招生院校公布后,也作为投档条件。
专科〔高职〕投档时要求考生须符合学校提出的学业水平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要求),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进行一次性投档。综合分计算公式为:本科综合分=美术统考成绩/300×750×50%+高考文化课成绩×50%;专科(高职)综合分=美术统考成绩/300×450×50%+高考文化课成绩×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数。
投档时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顺序,投档到排序在前且有计划余额的志愿。当报考同一个志愿综合分相同的考生人数大于计划余额时,本科将依次比较美术类统考、语文、数学、外语、选考三科总成绩,对单项成绩高者进行投档,直至完成该志愿招生计划,单项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
专科(高职)将依次比较美术类统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对单项成绩高者进行投档,直至完成该志愿招生计划,单项成绩均相同的同时投档。投档后,由招生院校根据本校事先公布的录取原则进行录取。
本科提前批艺术类B段、专科(高职)提前批艺术类及相应批次征集志愿投档时,先投平行志愿,再投顺序志愿,已被平行志愿投档的考生,不再参与顺序志愿投档。招生院校对平行志愿和顺序志愿投档的考生同期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