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入高考总分的考试科目共有6门,即“3+1+2”。“3”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全国统一考试科目,不分文理科;“1”为在物理、历史2门选择考科目中自主选择1门;“2”为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4门选择考科目中自主选择2门。
高考总成绩满分750分。考生总分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考科目成绩和考生自主选择的3门学业水平考试选择考科目成绩组成。其中,语文、数学、外语满分均为150分,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学业水平考试选择考科目满分均为100分,历史和物理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分,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以等级转换分计入总分。各科成绩当年有效。
高考赋分制计算是新高考模式下的一种计分办法,主要是在实行“3+1+2”模式高考的省份中使用这一赋分办法。包含3个步骤:
1.确定赋分区间。将每个科目考生的原始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列,并按照一定的比例划分出A、B、C、D、E五个等级,对应的分数区间分别为100~86、85~71、70~56、55~41、40~30。
2.确定原始分数区间。与赋分区间相对应,以每个科目实际参加考试的人数及其得分来确定原始分数区间。
3.利用公式进行计算。设原始分数区间最大值与原始分之差为R,原始分与原始分数区间最小值之差为r,赋分区间最大值为A,最小值为a,赋分成绩为未知数T,其余均为已知数。赋分公式为R/r=(A-T)/(T-a),经过计算,四舍五入取整即可得出T值。
赋分制能够较好解决选择性考试科目之间分数不可比、学生选考科目分数不能直接相加参加高校招生录取的问题;各等级的人数比例依据本省往届考生的实际状况划定,符合省情;能够确保考生每门选考科目成绩排位顺序不变;能够最大限度保证考生的成绩具有良好的区分度,满足高校人才选拔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