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赋分将每个选考科目的考生群体卷面分转换为从高到低ABCDE等5个等级。每个考生的等级由其在该选考科目群体的排位确定。
将等级转换为等级分。等级满分为100分,起点分为30分,从A至E每个等级按照分数间隔对各个等级进行连续赋分,各个等级的等级分赋分区间从17到10分不等。根据每个考生的卷面分数及其所在等级的等级赋分区间,运用等比例转换法则将其卷面分换算成等级分。
在湖南省实行的“3+1+2”模式中,再选科目每一科原始分为100分,转换时按30分作为等级转换的赋分起点,满分100分。将每门选择考再选科目考生的原始分从高到低依次划分为A、B、C、D、E共5个等级,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为15%、35%、35%、13%、2%。将A至E等级内的考生原始成绩,依照等比例转换原则,分别转换到100-86、85-71、70-56、55-41、40-30五个分数区间,根据转换公式计算,四舍五入得到考生转换后的等级分。转换后的等级成绩一分一档,考生排序不变。
“赋分制”的出现主要是因为新高考出现了“不分文理”的特点,学生能够选择的组合很多,但每一科的难度大不相同,采用赋分制,可以提升高考的公平性。新高考赋分制对中等生的影响是有的。
对中等考生而言,假设出现以下情况:
第一种:在选考科目的竞争对手中,考生总体水平较高,低分考生少,那么就会导致中等考生的赋分低于自身真实水平。
第二种:在选考科目的竞争对手中,考生总体水平普遍不高,而“学霸”又没有选考,那么中等考生的实际赋分就会远高于自身真实水平。
也就是说,中等水平的考生,一定要注意规避第一种情况,按照第二种情况选择科目,就能得到更高的赋分。所以说,在某种情况下,选科选的好,真的有机会捡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