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6日—2月10日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选报高校和专业。
据悉,此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招生计划共计为114808人,与去年相比减少了49898人。
山东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由各高校在年度总计划内安排,共计114808人,与去年的164706人招生计划相比,减少了近5万人。其中,单独招生计划数为79585人,有85所学校具有单独招生(普通类)计划,共计74415人;84所学校具有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计划,共计5170人。86所学校具有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共计35223人。
《通知》明确,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开展,社会人员报考应取得高中阶段教育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高职(专科)综合评价招生(以下简称“综合评价招生”)面向我省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开展。
其中单独招生文化素质考试的时间为2023年2月26日—2月27日,具体考试方式和时间由各高校自主确定,而在专业技能测试方面,考生须参加由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春季高考统一考试招生专业技能测试。
综合评价招生素质测试或面试时间为2023年2月27日—3月1日,具体测试方式和时间由各高校自主确定。
考生须通过山东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后,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须于2023年2月6日—2月10日,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