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分封制的方式以“列爵惟五,分土惟三”为准,即按公、侯、伯、子、男五等爵分封,封地按公侯方百里,伯方七十里,子男方五十里的方式赐予。
周朝自武王开始,历成王、康王二王,先后三次实行大规模的分封,《史记·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载:“武王、成、康所封数百,而周姓者五十五,地上不过百里,下三十里,以辅王室”,周朝分封的诸侯国以姬姓为主。
《荀子》载:“兼制天下,立七十一国,姬姓独居五十三人”,初武王分封时,71个诸侯国,姬姓诸侯国就独占53个。之后分封以开国功臣、先圣后人,及前商贵族为主,如姜子牙分封在齐国,夏禹的后裔分封在杞国,商汤的后裔被分封在宋国。
积极影响
1.有利于稳定当时的政治秩序,但后来诸侯国之间出现了强国兼并弱国的形式,使周天子的权威逐渐削弱。通过分封制,周的文化形式因此覆盖了整个黄河中下游地区;周文化具有惊人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2.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的控制。周朝开发边远地区,扩大统治范围,并逐步构织出全国的交通网络。
消极影响
1.西周后期,随着诸侯国的日益强大,王权衰弱,分封制遭到破坏;春秋时的楚王问鼎,是诸侯国对分封制的公开挑战。春秋战国时期,大国兼并小国,同姓国也彼此战争,周天子都管不着,战国末年,周王室完全丧失了分封大权。
2.周天子具有至尊权威,权也逐渐由松散趋向严密。不过受封的诸侯在自己的领地内,享有相当大的独立性,随着诸侯国势力的日益壮大,到西周后期,王权衰弱,分封制遭到破坏。
分封制,是中国古代国王或皇帝分封诸侯的制度。商代已开始分封诸侯,称号有侯和伯。西周灭商后,因其国都远在西北,不利于控制幅员辽阔的疆土和统治商代后裔,便大规模地以封地连同居民分赏王室子弟和功臣,诸侯在其封国内享有世袭统治权,也有服从天子命令、定期朝贡、提供军赋和力役、维护周室安全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