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实行分封制,周天子以“受命于天”自居,号称“天之元子”,是天下同姓宗族的大宗,居于至高无上的绝对支配地位。其王位由嫡长子世袭继承,其他庶子则作为小宗被分封为各地诸侯。
他们在各自封国内又是同姓宗族的大宗,其王位也是由嫡长子世袭继承,其余庶子作为小宗分封为卿大夫。卿大夫在各自封地里又是同姓宗族的大宗,其封爵仍由其嫡长子世袭继承,其余庶子作为小宗分封为士。这样,根据宗法制和分封制,便形成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等各级宗族贵族组成的金字塔式等级制机构。
(1)分封制总结了历史经验,把建立地方政权与巩固自己统治有机结合起来,周王朝在分封诸侯的过程中,又制定了一系列的制度,使王室能有效地对整个领土进行控制。
(2)分封制使统一的社会制度在诸侯国中得以普遍实行,周王室用权力与义务的规定,使周天子成为名副其实的诸侯之君,改变了夏商时代国王为诸侯之长的状况。
(3)分封制加速了各族融合的进程,受分封的偏远诸侯国逐步接受了中原文化,一些大诸侯不断向周围的夷、戎、狄等少数民族用兵,进而兼并其土地,进行了文化渗透。
(4)消极影响:随着诸侯国势力的日益壮大,到西周后期,王权衰弱,分封制遭到破坏。
分封制的局限性可以从两个方面来回答,首先分封制的局限性要从君主的角度来考虑,分封制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矛盾这一点是存在的,但是分封制也同样将君主权力中很大一部分外放,这样一来诸侯在自己的国土上权力就容易过高,相当于诸侯国有了自己的政权,那么在君主能力过低或者是政权空虚的时候,对诸侯国的制约相对就弱了。
另外分封制的局限性也要从诸侯方面来说一说,各个诸侯拥有了自己的土地和人民,同时也形成了自己的政权,若是君主一直强盛或许还可以保持相安无事,可是若是君主权力相对较弱的时候,而诸侯国和诸侯国之间的矛盾就更加明显了,经济上独立政权上还处于较为自由时期,那么这样一来很容易引起权的割据,诸侯间也难免会引起战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