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简单举例:例如新高考的1000名,假设这1千名包括部分原理科生和部分原文科生,那么分别是多少呢?看看本省的理科人数与文科人数比值,假设是3.5 那么就认为其中文科生=1000/(1+3.5)/=1000/3.53=221人,理科生=1000/(1+3.5)*3.5=1000/1.28=779人。则原理科1000名对应的老高考理科位次是779名 文科位次是221名。
换成公式就是原理科位次=新高考位次/1.28,原文科位次= 新高考位次/4.53。山东地区的本科理科人数与文科人数比值是3.5,因此可以直接使用这个公式。
(1)位次不是名次,而是指考生成绩和考生人数总和后的综合排序。
(2)高考分数最高的考生位次为1。
(3)相同分数的考生名次相同,位次不同。
(4)位次主要适用于各省参加全国普通高考的所有考生按科类(如理工类、文史类)进行排序。
(5)保送生、自主招生和艺术类、体育类招生等类别不适合用位次方法进行参考。
(6)位次主要有省市位次、区县位次和学校位次,在做参考的时候,主要是以省市位次和区县位次为主。
(7)文史类考生按照文科位次进行排序,理工类考生按照理科位次进行排序。
报考考虑位次,按个人兴趣意向,确定具体志愿排序优先级,逐一按降序排列,可把最喜欢的优先考虑。比如普通类,可将自己优势不大却很喜欢的志愿放在前25个“冲一冲”,将具有一定优势也较喜欢的志愿放在中间30个“稳一稳”,将优势较大而且喜欢的志愿放在最后25个“保一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