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朱理学,基本是由周敦颐、张载、邵雍、二程等人创立的新儒学,传承于子思、孟子一派的心性儒学。程伊川先生更重理,朱子创造性地发展了伊川先生的理学,最后形成了程朱理学体系。程朱理学在南宋并没有多少优越的地位,自元朝程朱理学被统治者定为官学兴盛以后,程朱理学在日本朝鲜琉球越南影响也颇大。
1、程朱理学认为理是宇宙万物的起源(从不同的角度认识,他有不同的名称,如天、道等),而且他是善的,他将善赋予人便成为本性,将善赋予社会便成为“礼”,而人在世界万物纷扰交错中,很容易迷失自己禀赋自“理”的本性,社会便失去“礼”。
2、他还认为,由于理是宇宙万物的起源,所以万物“之所以然”,必有一个“理”,而通过推究事物的道理(格物),可以达到认识真理的目的(致知)。
3、所以如果无法收敛私欲的扩张,则偏离了天道,不但无法成为圣人(儒家最高修为者,人人皆可达之),还可能会迷失世间,所以要修养、归返、并伸展上天赋予的本性(存天理),以达致“仁”的最高境界。
1、程朱理学将儒家的社会、民族及伦理道德和个人生命信仰理念,构成更加完整的概念化及系统化的哲学及信仰体系,形成了理高于势,道统高于治统的政治理念,为抑制君权,让中国政治在宋明两朝走向了平民化和民间参政议政提供了理论支持。
2、存天理、灭人欲,将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要求视为人欲,是封建纲常与宗教的禁欲主义结合起来,不利于人性的发展、个性的解放。极大束缚了人的思想,不利于文化科技的发展进步。
程朱理学的主要主张是:存天理、灭人欲。天理构成人的本质,在人间体现为伦理道德“三纲五常”。“人欲”是超出维持人之生命的欲求和违背礼仪规范的行为,与天理相对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