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资的体检标准;
(四)原则上应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条件,并应符合本省确定并公布教资的学历要求。
(五)普通话水平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及以上标准;
(六)非师范专业毕业生申请教资证应该补修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考试合格;
(七)非师范专业毕业生申请教资证应参加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组织的说课;
(八)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教资是教师从事教育行业的许可证,教师是向学生传授某方面的课本知识和根据学生的发展实际以及教育目标、要求,在特定的环境中采用特定的教学方法,通过特定的途径来促进学生成长的人员。
1、个人信息包括居住地、毕业学校、户籍所在地、工作单位以及其他,居住地必须按照教资所报考地区的地址进行填写,不得有误,包括其中涉及到的各种代码,不得出现任何错误,否则在教资审核的时候很容易不通过。
2、选择教资报考科目的时候。考区人数满额将被关闭,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教资报考。每个教资报考类别对应着不同的科目数,请考生认真选择教资科目,避免漏报。教资类别和考试科目请参考“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表”。
3、教资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在审核时段期间内修改个人信息后再次提交,超过教资审核期限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再被审核通过。教资审核通过的考生统一在网上支付考试费。审核通过,但逾期不交费的考生将视作自动放弃报名。教资交费成功后考生报名成功。
4、教资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用注册号登录网报系统,在重新上传照片或修改个人资料后,还需重新选择报考类别、考区、考试科目,正确提交教资信息后才能处于等待审核状态。否则,将被视为放弃教资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