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符合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国家专项计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合并本科录取批次的有关省份,国家专项计划在本科批次前开始投档录取,录取分数不低于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高校同批次内生源不足时,不得将未完成的专项计划调整为普通计划,应通过多次公开征集志愿方式录取或调整至有合格生源的省份录取。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应适当降分录取。公安类等对考生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或专业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
1、多一次录取的机会。国家专项录取原则显示,在多数普通高考省份,该专项计划的投档录取时间在本科一批前。在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该专项计划的投档录取时间在本科批前。这表示,国家专项计划录取批次与本科其他批次互不冲突,如果考生报考国家专项后未被录取,还可以参与其他批次的录取。
2、有降分录取的机会。根据国家专项录取分数来看,相比普通专业的录取分,国家专项的录取分是有降分录取优势的。以华东师范大学2021年在安徽省的录取数据为例,国家专项计划理科最低录取分为623分,普通本科一批理科最低录取分为647分,国家专项录取分低了24分。
但值得一提的是,国家专项录取分整体还是偏高。因为进行国家专项计划的高校一般都是我国重点高校,相对其他普通高校,它的本科录取分原本就偏高。并且政策指出,国家专项计划的录取分数原则上不能比招生学校的普通类所在批次的省控线低。
国家专项计划大学名单: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北电力大学、北京交通大学、北京科技大学、北京化工大学、北京邮电大学、中国农业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北京中医药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矿业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地质大学(北京)、南开大学、天津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复旦大学、东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上海财经大学、南京大学、中国矿业大学、江南大学、南京农业大学、中国药科大学、东南大学、河海大学、浙江大学、合肥工业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中国海洋大学、中国石油大学(华东)、大连理工大学、吉林大学、东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东北林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武汉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华中师范大学、华中农业大学、武汉理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