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贵州高考报名相关公告还未出,所以下面的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情况以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要求为准。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2年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发布的公告中与材料相关的内容。
1、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考生报名时均须提供本人户籍、法定监护人户籍、二代身份证、学籍证明或学力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2、香港及澳门学生、台湾省籍学生、外国侨民到就读中学或居住地所在县级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香港、澳门考生报名时须提供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贵州省高中3年完整学籍并实际连续就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台湾省籍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台湾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贵州省高中3年完整学籍并实际连续就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外国侨民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贵州省高中3年完整学籍并实际连续就读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3、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由学校集体组织在市(州)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须持本人户籍、毕业证、二代身份证等证件在户籍所在地的市(州)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一、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在贵州省报名参加高考,且不受报考批次的限制
(一)在贵州省取得初中毕业证书,高中阶段在贵州省连续就读三年,有贵州省高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考生高考报名前,其父亲(或母亲)在贵州省居住,有合法稳定住所、合法稳定职业,持有贵州省居住证(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和《公安部关于废止<机动车号牌生产管理办法>和<暂住证申领办法>的决定》)和在贵州省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均在三年以上(含三年);
(二)考生父亲(或母亲)系经贵州省县级以上(含县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按程序调入贵州省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考生户籍在高考报名前迁入贵州省,高中阶段在贵州省就读,有贵州省高中阶段学籍;
(三)考生父亲(或母亲)系高级职称或者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才,经贵州省县级以上(含县级)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同意,引进到贵州省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考生户籍在高考报名前迁入贵州省,高中阶段在贵州省就读,有贵州省高中阶段学籍;
(四)考生父亲(或母亲)系经贵州省市(州)级以上(含市、州)组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引进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在贵州省连续工作二年以上(含二年),考生户籍在高考报名前迁入贵州省,高中阶段在贵州省连续就读二年以上(含二年),有贵州省高中阶段二年学籍;
(五)考生父亲(或母亲)系由部队转业(复员)安置到贵州省,考生和父亲(或母亲)户籍迁入贵州省,在贵州省高中学校就读,有贵州省高中阶段学籍;
(六)考生父亲(或母亲)按程序调入贵州省国有企业工作,考生和父亲(或母亲)户籍迁入贵州省,高中阶段在贵州省就读,有贵州省高中阶段学籍;
(七)考生和父亲(或母亲)在贵州省有常住户籍,考生高中阶段在贵州省连续就读三年,有贵州省高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
(八)考生本人户籍迁入贵州省六年以上(含六年),有贵州省初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高中阶段三年完整学籍;
(九)考生本人小学一年级到高三年级在贵州省学校有学籍并连续在贵州省就读满12年。同时,在贵州省小学、初级中学和普通高中学校毕业,其父亲(或母亲)在贵州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和合法稳定的职业。
二、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不符合上述规定条件,按以下方式办理
(一)考生户籍已迁入贵州省,有贵州省高中阶段学籍并连续就读满2年的(从考生高中毕业时间往前推算),可以在贵州省报考第二批本科院校(含提前批本科院校中按第二批次分数线录取的院校)和高职(专科)学校。
(二)考生户籍已迁入贵州省,无贵州省高中阶段学籍或高中阶段学籍不满2年的(从考生高中毕业时间往前推算),可以在贵州省报考高职(专科)学校。
(三)考生在贵州省取得初中毕业证书,高中阶段在贵州省连续就读满3年,有贵州省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考生高考报名前,其父亲(或母亲)在贵州省居住,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和合法稳定职业,持有贵州省居住证和在贵州省缴纳社会保险均在二年以上(含二年),不满三年的,可以在贵州省报考第二批本科院校(含提前批本科院校中按第二批次分数线录取的院校)和高职(专科)学校。
(四)考生户籍未迁入贵州省,但有贵州省高中阶段学籍的,原则上要求考生回户籍所在地报考,也可以在贵州省申请报考高职(专科)学校。
三、外来人员随迁子女考生在贵州省报名参加高考,须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一)符合本办法第一条(一)至(八)项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时,应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暂行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12〕63号)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符合本办法第一条第(九)项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时,考生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小学就读学校证明(县级教育局审核盖章)、初中毕业证书、高中毕业证书(应届考生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证明)、贵州省初中学生学籍登记表、贵州省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登记表、贵州省普通高中学生花名册、父亲(或母亲)在贵州省一年以上的住房证明(房屋使用权证明或购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等)和务工证明。
考生资格审核监督、公示及责任追究等规定,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贵州省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报考普通高等学校暂行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12〕63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