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报名前,考生须在户籍或学籍地县考试中心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报名点申请报名,并提交相关证件、材料:考生本人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有效期限应在2023年6月9日后)、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统一提供学籍表或名册)或同等学力证明、思想政治品德鉴定表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外省户籍随迁子女考生须另交验:就读学校开具的实际就读证明、县级以上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学籍证明、监护人居住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报考少年班(含数学英才班等)须提供招生高校的书面证明材料。有关中学不得限制符合条件的学生报考少年班。
残疾考生需要在考试过程中提供“合理便利”服务的,可在报名时向县考试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具体办法按照《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教学〔2017〕4号)执行。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名的考生,须提供不晚于2020年的初中毕业证或县级以上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
考生须在网上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填写内容、提供的相关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考试招生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如有弄虚作假,将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在校生思想政治品德鉴定情况可由就读学校统一提供,社会考生可由所在单位或户籍地乡镇(村委会)、街道办事处(居委会)鉴定,鉴定表样可在报名网上下载。
鉴定单位或部门应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作出全面鉴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涉及应届或往届、政治面貌、个人简历、个人特长、联系方式等信息修改,由县考试中心审验后在报名信息系统自行修改,原则上不晚于2023年6月6日。
往届毕业生的报名资格审查由县考试中心负责。报名点须认真审核查验往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原件的真伪,并将毕业生证书复印件按普高和中职分类后,由县考试中心留档一年备查。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不含取得高校少年班、数学英才班等报考资格的学生);
3.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
4.已在省外参加2023年普通高考报名的考生;
5.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普通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6.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