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江苏省户籍的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申请在江苏省参加高考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江苏省取得普通高中学籍并有完整的普通高中学习经历;
(2)其监护人在江苏省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2.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届毕业生必须遵循“高考与合格性考试同一属地报名考试”的原则,在报名地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往届生、社会考生以及在外省借读的江苏省户籍考生,在其户籍所在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凡不符合上述规定的考生,均须办理借考手续,填写《江苏省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借考申请表》,经报名点及报名所在县(市、区)招办审核后方可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借考考生的高考报名、体检以及志愿填报等工作一律由报名地招办及相关部门负责。
随迁子女考生须由考生本人向现就读中学提交《2023年来苏务工就业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申请表》,由现就读中学汇总后报就读中学所属教育行政部门和县(市、区)招办,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相关报名手续。
在江苏省定居并符合报名条件的外国人,持护照和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以及符合条件的港澳台籍考生,可在江苏省各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地点办理报名手续。
考生在申请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填写内容、提供的相关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考试招生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
3.报名时,考生须交验身份证、户口簿,其中往届生还须提供毕业证等有关证件。随迁子女考生还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身份证明。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2)稳定住所证明。考生本人或其监护人的房屋产权证、房屋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或考生和其监护人在江苏省的暂住证(居住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监护人就业证明。监护人在江苏省的就业单位或所在社区(村委会)出具的就业证明原件。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自行上网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并对自己所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
4.考生凭考籍号参加高考报名。参加过江苏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已在考试时取得考籍号,其他往届生和社会考生以及在外省借读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取得考籍号。考生参加历年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高考报名建档必须使用同一个考籍号。各县(市、区)在本地报名信息全部确认后,生成考生号,供考生在考试、获取成绩、录取等有关环节使用。
高考报名参加自主招生考试需准备的申请材料:
(1)必须材料:申请表。请按照网上高考报名系统的要求逐项如实填写。重点应填写高中阶段的表现。并从自主招生考试报名系统内打印出报名表格。
(2)可选材料:奖状和证书的复印件详细的成绩单个人陈述推荐信或者其他你认为有助于你通过初审的材料。这些材料不是必须的,不做统一要求。如果你提供了这些材料,可能会帮助负责初审的专家更好的了解你。但如果你没有提供这些材料,也并不会影响你通过初审的几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