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美术类专业课、书法类专业课、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课实行全省统考;在陕部属院校及陕西省属院校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校考实行省内院校校际联考;其他艺术类专业课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校考。
组织专业课校考的招生院校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及陕西省相关规定。校考报名及考试办法由各招生院校确定,考生可直接向拟报考的招生院校咨询。报名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2022年11月25日后,艺术类考生可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下载《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
具体的陕西艺术类校考考试时间及考试地点内容安排等,咨询校考招生院校进行详细了解,每个招生院校的考试时间不同。
1.除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外,高校的美术类、书法类专业,录取时直接使用陕西省美术类、书法类统考成绩,招生院校不得组织专业课校考。
2.高校的播音编导类专业可根据本校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在全省专业基础课统考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校考。
3.省内院校(不含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音乐类、舞蹈类专业录取时使用省内院校校际联考成绩,不得组织校考。
4.招收美术类、书法类、播音编导类专业的招生院校不得接受陕西省统考不合格考生参加校考,不得录取统考成绩不合格的考生。统考成绩不合格考生参加院校相应专业组织的校考,其校考成绩一律无效。违反上述规定产生的遗留问题,责任由招生院校和考生自负。各招生院校艺术类专业课校考成绩只适用于本校录取。
5.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省内院校校际联考成绩只适用于省内院校录取。省外院校如需使用陕西省省内院校校际联考成绩录取,须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艺术类招生考试信息交互系统”上传本校艺术类专业与陕西省省内院校校际联考子科类对照表。
6.高校未列入陕西省统考专业目录的艺术类招生专业,招生院校可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组织校考,或申请在陕西省专业课统考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校考,也可申请使用陕西省专业课统考成绩录取。
7.考生须在统考报名前咨询拟报考院校,主动了解拟报考院校艺术类专业与陕西省统考科类的对应关系,各招生院校要明确告知考生须参加陕西省统考的科类。
8.高校艺术类专业课校考原则上在学校所在地组织。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拟在陕设点组织校考的,必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在指定的考点组织考试。
9.陕西艺术类统考/联考/校考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疑问,可提出成绩复核申请,申请复核的事项包括考生基本信息、是否为考生本人答卷(含答题卡)、答卷扫描图像是否清晰完整、答卷是否有漏评(漏阅)、小题得分是否漏统(漏登)、各小题得分合成后是否与提供给考生的成绩一致等方面。
成绩复核不重新评阅试卷,评分标准、评分细则的宽严问题不在复查范围之内。考生不得查看答卷和面试录像。
10.各组考院校统考/校考要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统筹考虑陕西当地疫情防控要求和学校实际,科学制定艺术类专业课组考防疫方案,细化疫情防控措施,为考生提供更多的考试便利,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
参加陕西艺术类校考的考生要提前了解疫情防控政策,主动做好个人防护,遵守属地和考点防疫要求,积极配合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