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并参加高考文化课考试,报考科类只能选择为艺术(文)或艺术(理)。
陕西省美术类专业课、书法类专业课、播音编导类专业基础课(专业目录见附件1)实行全省统考;在陕部属院校及陕西省属院校(简称省内院校)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校考(专业目录见附件2)实行省内院校校际联考;其他艺术类专业课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校考。
组织专业课校考的招生院校必须严格执行教育部及陕西省相关规定。校考报名及考试办法由各招生院校确定,考生可直接向拟报考的招生院校咨询。
艺术类校考报名时,考生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和《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2022年11月25日后,艺术类考生可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下载《艺术类专业课考试报考证》。
艺术类专业课校考实施办法由各招生院校负责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实施办法必须符合教育部和陕西省关于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的有关规定。陕西各招生院校务必加强对专业课校考的领导,要严格管理,规范程序,加强监督,确保考试过程及结果公平公正。
1.校考内容设置必须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确保校考组织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成绩有较高的信度、效度和区分度,结果公平公正。要积极采取线上考试或使用陕西省省级统考成绩进行初选等方式,严格控制现场校考人数,原则上不超过相关专业招生计划的6—8倍。
2.陕西省艺术类校考考试流程须全面公开,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考试实施过程必须有全覆盖、无死角的视频监控和完整清晰的录像资料,确保整个考试过程可以全程回溯。
优化校考考评人员组成结构,逐步增加考评人员人数,扩大省外校外人员比例达到一半以上。严把校考考试组织关,严格落实考生、评委、考场随机编排的“三随机”工作机制,严防考试舞弊。严把校考评分关,完善专业考试评分标准,积极采取“考评分离”、评委现场独立打分、全程录音录像等方式,确保校考评分公平公正。
3.要严格校考考评人员遴选,选聘政治素质好、工作责任心强、专业对应且考评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的在编人员参加评分工作,不得选用以往陕西考试招生工作中有不良记录的人员。凡有指导、被指导关系或有亲属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的考评人员和考生,均须按要求进行申报,并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陕西省各高校领导干部子女或其他亲属报考本校的,须向学校报备并在校内公示,相关领导干部要全程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