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本一批次的录取完全结束后才会进行本二批次的录取。因此,填报本一批次的征集志愿并不会影响考生在本二批次的投档录取。当然,若考生在征集志愿内被录取,则不能再参加后续批次的录取。此外,若考生未填报下一批次的志愿,但依然可以参加下一批次的征集志愿。
考生第一次所填的志愿优先,征集志愿在后,只要第一次填报的院校录取了,征集志愿即为无效志愿,不会再投档,征集志愿的填报不会影响第一次所填志愿的录取。
各批次征集志愿开始前均会在志愿填报网站发布《征集志愿公告》,考生需要仔细阅读,查看所填报批次的征集志愿结构是平行志愿还是顺序志愿。对普通文理类考生来说,所填报的征集志愿为平行志愿的,只有一次投档的机会,专业调配默认为“服从”。
考生在填报征集志愿时仍然要慎重,要注意院校的排列顺序和梯度,查看缺额的院校和专业考生是否适合。考生一旦被正式录取,就不能退档,也不能参加下一批次的录取。
1、补录以考生重新填报的志愿为准,考生原填报的志愿无效。有意向参加补录的考生,必须重新填报志愿。
2、已经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补报志愿。
3、补报志愿的考生,其本人的选考科目必须与院校缺额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相符(填其他学校是不承认的,填了没有效用)。
4、参加补报志愿的普通、体育类考生,每人可填报3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均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普通类与体育类不得同时兼报。高职类考生每人可填报2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均可填报4个专业志愿。
5、考生要对自己填报志愿的准确性负责。考生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