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治维新的历史背景是什么 内容有哪些

文/王莹

明治维新,是指19世纪60年代日本在受到西方资本主义工业文明冲击的背景下所进行的由上而下、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全面西化与现代化改革运动。接下来带大家了解一下明治维新的历史背景,以及其主要内容。

明治维新的历史背景是什么

明治维新的历史背景

明治维新,这次改革始于1868年明治天皇建立新政府,日本政府进行近代化政治改革,建立君主立宪政体。经济上推行“殖产兴业”,学习欧美技术,进行工业化浪潮,并且提倡“文明开化”、社会生活欧洲化,大力发展教育等。这次改革使日本成为亚洲第一个走上工业化道路的国家,跻身于世界强国之列,是日本近代化的开端。

(一)幕府统治

在19世纪中期的亚洲,日本处于最后一个幕府——德川幕府时代。掌握大权的德川幕府对外实行“锁国政策”,德川幕府亦严禁基督教传播。

在日本明治维新前,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开始出现家庭手工业或手工作坊。作坊内出现了“雇佣工人”制,资本主义的萌芽出现了。它的出现,冲击了封建自然经济,从根本上动摇了幕府的统治基础。

商人们感觉到旧有制度严重制约着他们的发展,于是开始呼吁改革政治体制。具有资产阶级色彩的大名(藩地诸侯)、武士,和要求进行制度改革的商人们组成政治性联盟,与反对幕府的基层农民共同形成“倒幕派”的实力基础。

(二)黑船事件

1853年,美国海军准将马休·佩里和祖·阿博特等率领舰队进入江户(今东京)岸的浦贺,把美国总统米勒德·菲尔莫尔写给日本天皇的信交给了德川幕府,要求同日本建立外交关系和进行贸易。史称“黑船事件”(亦称“黑船开国”)。

日本封建阵营出现分化,中下级武士中要求改革的分子形成革新势力,号召尊王攘夷。革新势力的代表人物有吉田松阴、高杉晋作等人,主要集中在长州、萨摩等西南部强藩。这些藩国在历史上与幕府矛盾较深,接受海外影响较早,输入近代科学技术和拔擢中下级武士都比较积极。

(三)改革派的建立

幕府末期,在经济中产生资本主义萌芽的同时,出现了所谓豪农豪商阶层。下级武士中的革新势力和出身豪农豪商的志士,联合与幕府有矛盾的西南强藩和皇室公卿等,提出"尊王攘夷"的口号。

即:尊奉天皇,赶走外国侵略者。刺杀与西方势力勾结的幕府当权者;袭击在日本的西方国家商人和外交官;进攻西方列强船只等。在此期间,尊攘派对幕府尚存幻想,没有明确提出推翻幕府统治要求,并受到幕府军队与西方列强的严厉镇压,最终失败。

(四)倒幕运动

1863年6月,幕府被迫宣布攘夷,随之发生了美英荷法四国军舰炮击下关(下关战争),英国舰队进攻萨摩藩(萨英战争)的事件。1867年孝明天皇死,太子睦仁亲王(即明治天皇)即位,倒幕势力积极结盟举兵。

1869年春,天皇军出征北海道,于6月27日攻下幕府残余势力盘踞的最后据点五稜郭(在函馆),戊辰战争结束,日本全境统一。

1877年,西南战争爆发,这场战争是倒幕运动的尾声,也是日本资产阶级革命余波。随着西南战争中萨摩军的失败,由天皇操纵、主导政权的封建军国主义国家建立,标志着日本资本主义革命的结束。

明治维新的主要内容

一、政治改革

以天皇为首的新政府,于1868年4月6日发布具有政治纲领性的《五条誓文》,6月11日公布《政体书》。9月3日天皇下诏将江户改称东京。10月23日改年号为明治。1869年5月9日迁都东京。并颁布一系列改革措施。

1869年6月,明治政府强制实行“版籍奉还”、“废藩置县”政策,将日本划分为3府72县,建立中央集权式的政治体制,且天皇拥有无限权力。

社会体制方面,废除传统时代的“士、农、工、商”身份制度,将过去的公卿诸侯等贵族改称为“华族”,大名以下的武士改为“士族”,其他从事农工商职业和贱民一律称为“平民”;为减轻因“版籍奉还”而连带的财政负担,政府通过公债补偿形式,逐步收回华族和士族的封建俸禄;此外亦颁布武士《废刀令》,以及建立户籍制度基础的《户籍法》。

二、文明开化

社会文化方面,提倡学习西方社会文化及习惯,翻译西方著作。历制上则停用阴历,改用太阳历计日(年号除外)。

三、殖产兴业

引进西方近代工业技术;改革土地制度,废除原有土地政策,许可土地买卖,实施新的地税政策;废除各藩设立的关卡;统一货币,并于1882年设立日本银行(国家的中央银行);撤消工商业界的行会制度和垄断组织,推动工商业的发展(殖产兴业)。

四、大兴教育

教育方面,设立文部省,颁布教育改革法令—《学制》,发展近代资产阶级性质的义务教育。

五、军事改革

军事方面,改革军队编制,陆军参考德国训练,海军参考英国海军编制;并于1872年颁布征兵令,凡年龄达20岁以上的成年男子一律须服兵役。

六、社会司法

交通方面,改善各地交通,兴建新式铁路、公路。1872年,第一条铁路——东京(新桥)至横滨(樱木町)间铁路通车;到了1914年,日本全国铁路总里程已经超过7000公里。

司法方面,仿效西方制度,于1882年订立法式刑法,于1898年订立法、德混合式民事法,于1899年订立美式商法。

宗教方面,基于政治理由,政府大力鼓励神道教,因为其宣扬忠于天皇的思想,对天皇统治国家有一定的帮助。同时亦容许其它宗教的存在,1873年日本取消基督徒传教的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