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士官的体检有三次。
一次是志愿填报后,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将参加相应的体检。
一次是入学后的复检,另一次则是第三学年的12月份,将接受身体复检和政治复核。
通常情况下,如果有定向士官意向的考生,在前两次体检时大多是能通过的。可是在大学第三学年复检的时候,有一部分学生就不能通过了。所以打算走专科的定向士官培养,大学期间的身体保持非常重要。
定向士官入学1个月内,由高校所在地兵役机关会同高校组织身体复查和政治复审,不符合入伍条件者取消定向士官培养资格,高校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定向士官在校学习期间,因身体原因不宜入伍的,由高校根据情况调整到其他班次学习;
因个人原因,定向士官未完成在校课程、考试不合格,或者拒绝入伍经教育无效,以及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处分,或者触犯法律的,按照所在高校学籍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定向士官入伍实习合格、符合有关高校毕业要求者准予毕业,毕业时不返回高校,由高校直接办理毕业相关手续。实习不合格,无法胜任士官岗位的,撤消其档案中入伍材料,返回原高校。
一、定向士官体检身高及体重标准:
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合格。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合格。(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
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二、定向士官体检视力要求:
右眼裸眼视力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
色盲、色弱,不合格。
三、定向士官体检外科检查:
注意:需裸身检查。无纹身、纹眉、疤痕,皮肤病,畸形。另外还有验血、测血压、心电图、耳鼻喉检查、口腔、尿液、胸透、B超及其他详细内容请参照《义务兵体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