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向士官学校体检项目之外科
第一条 男性身高16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合格。
第二条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且空腹血糖<7.0mmol/L的,合格。
第三条 颅脑外伤,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脑外伤后综合症,不合格。
第四条 颈部运动功能受限,斜颈,Ⅲ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乳腺肿瘤,不合格。单纯性甲状腺肿,潜水员、潜艇人员不合格。
第五条 骨、关节、滑囊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胸廓畸形,习惯性脱臼,颈、胸、腰椎骨折史,腰椎间盘突出,强直性脊柱炎,影响肢体功能的腱鞘疾病,不合格。
第六条 肘关节过伸超过15度,肘关节外翻超过20度,或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存在功能障碍,不合格。
第七条 下蹲不全,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cm,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cm(空降兵、特种作战部队条件兵超过4cm),或虽未超过前述规定但步态异常,不合格。
第八条 手指、足趾残缺或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重度皲裂症,不合格。
第九条 恶性肿瘤,面颈部长径超过1cm的良性肿瘤、囊肿,其他部位长径超过3cm的良性肿瘤、囊肿,或虽未超出前述规定但影响功能和训练的,不合格。
第十条 瘢痕体质,面颈部长径超过3cm或影响功能的瘢痕,其他部位影响功能的瘢痕,不合格。
二、定向士官学校体检项目之耳鼻咽喉科
1、听力测定双侧耳语均低于5m,不合格。一侧耳语5m、另一侧不低于3m,陆勤人员合格。
2、眩晕病,不合格。
3、耳廓明显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廓及外耳道湿疹,耳霉菌病,不合格。
一、定向士官体检身高及体重标准:
身高:男性160cm以上,女性158cm以上,合格。
体重:符合下列条件,合格。(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
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
二、定向士官体检视力要求:
右眼裸眼视力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低于4.5,不合格。
任何一眼裸眼视力低于4.8,需进行矫正视力检查,任何一眼矫正视力低于4.8或矫正度数超过600度,不合格。
色盲、色弱,不合格。
三、定向士官体检外科检查:
注意:需裸身检查。无纹身、纹眉、疤痕,皮肤病,畸形。另外还有验血、测血压、心电图、耳鼻喉检查、口腔、尿液、胸透、B超及其他详细内容请参照《义务兵体检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