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考成绩公布时间一般为考试后20天左右。
学考考试时间因省而异。各省(区、市)应提前公布学考考试的报名时间、开题科目、考试时间和报名方式,以便于学校安排教学和学生报名参加考试。
学校应平衡每个学年的教学科目,并确定每个年级学生的科目数量。原则上,高一约有2门科目,高二约有6门科目,高三约有6门科目。各省(区、市)每年组织和安排的考试应涵盖所有科目,以满足不同学生的需要。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学期末。各省(区,市)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参加同一科目两次考试和更换科目的机会。
学考作用:
1、学考是高中毕业的主要依据。资格考试科目是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和承认高中同等学术能力的主要依据。根据各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高中允许学生分别毕业、完成学业或辍学。
2、学考是高校招生的基本依据。学生自主选择的三门等级考试科目的成绩在当年有效,并计入高校招生总分,是学生参加高校招生的依据之一。学生学业水平测试中所有科目的测试结果将提供给招生院校。
3、学考是高中课程管理和质量评价的主要参考。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将作为高中课程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参考依据。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考试成绩的研究分析、教学反馈和指导,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只要学考达到毕业要求,就不会对高考录取产生影响。
学考是鉴定普通高中学生相关科目学习质量的水平考试。不同于具有选拔性质的高校招生考试,也不同于为学分认定而设置的模块考试。
学考是考核普通高中学生相关科目学习是否达到课程标准要求的主要手段,也是检查普通高中学分认定公平、公正程度的重要手段。
学考结果是高等学校招生选拔的主要参考依据之一。
实行普通高中学考制度,有利于保证普通高中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组织教育教学,有利于监测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不断提高课程实施的质量和水平。
高中学考是为了进一步加快普通高中教育质量监测体系建设,推动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工作的有效实施和教育教学质量的全面提升,结合各省普通高中教育发展实际,在认真调研论证、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组织相应的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