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高校招生录取依据之一,考生成绩证明将在高考时存入考生档案。各中学要将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及时发放给考生本人。考生须妥善保管本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遗失不再补办、补发。
学业水平考试各科目的卷面满分值为100分,成绩公布采用等级分,各科公布成绩分为A、B、C、D四个等级。
各科卷面成绩与等级分关系:100分-85分为A级,84分-70分为B级,69分-50分为C级,49分-25分为D级,24分(含)以下不给等级、在成绩单上表达为考试成绩未达等级要求。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呈现为A、B、C、D(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4个等级,考查科目的成绩报告只分2个等级(及格、不及格)。
学业水平考试在高考录取时对高考分数没有影响,但在录取时会有被参考的作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单会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一起随着电子档案提供给招生院校。在投档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招生院校会对学生的高考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全面的考核,择优录取。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的科目才可以参加相应选考科目的等级性考试。
什么是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根据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教育考试规定,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考试,主要衡量普通高中学生达到国家规定学习要求的程度,是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一项重要制度,是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的重要内容。
我省学业水平考试根据其考试定位、性质和作用,分为学业水平考试和选择性考试。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是高中学生毕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的重要依据;选择性考试成绩纳入统一高考总分,作为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的依据。
1、学业水平考试必修学科:(各科原始满分为100)
(1)100分~90分为A级;
(2)89分~75分为B级;
(3)74分~60分为C级;
(4)59分及其以下为D级;
单科C级及其以上的比例一般控制在95%以上。
2、学业水平考试选修学科:等级计算方法(各科原始分满分为120分,根据考生成绩按比例折换成相应的等级)
(1)A级为前20%(含20%)的考生(前5%为A+);
(2)B级为前20%至前50%(含50%)的考生(前20%至25%为B+);
(3)C级为前50%至前90%(含90%)的考生;
(4)D级为90%以后的考生。
3、各个等级比例由各省(区、市)根据基本教学质量要求和命题情况等确定。一般来说,各等级在全体考生中所占的比例为A级占30%,B级占40%,C级和D级占30%(其中D级控制在3%以内)。成绩为“C”、“D”等级的学生在校期间可以重复参加同一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按高的一次记录,但最高记录等级为“B”。学业水平考试考试成绩为C申请重考的学生,应当承担试题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