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学业水平考试分别是高考结束后的第一天开始进行广东省学业水平考试考试。
第二次是高考结束后的第一年的1月份进行广东省学业水平考试第二次考试。
考试分为四个成绩等级:24分及以下不给等级,25~49分为D,50~69分为C,70~84分为B,85~100为A。
高考对学业水平考试的成绩要求是
(1)具备第一批本科院校普通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的考试并获得等级成绩,且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学科成绩均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的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学科成绩均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2)具备第二批本科院校(含第二批A类、B类院校)普通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的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考试成绩中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学科的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考试成绩中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3)具备第三批专科院校(含第三批A类、B类院校)普通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文科类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的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中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理科类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的学业水平考试并均获得等级成绩,且考试成绩中至少有一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
(4)各批次艺术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考生必须参加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的考试,且至少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5)各批次体育类专业录取资格的必要条件:考生必须参加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的考试,且至少有两门学科成绩达到D级及以上等级。
1、学生正考成绩有一科(或以上)不及格的,均可报名参加不及格科目补考,成绩作为补考成绩计算。
2、由外地转入的学生,分以下三种情况报名参考:
一是在外地参加学业水平考试(或毕业会考)全部9个科目后转入我省的学生,凭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考试招生机构的成绩证明,可报名参加不及格科目补考,成绩作为补考成绩计算。
二是在外地参加学业水平考试(或毕业会考)部分科目后转入我省的学生,凭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考试招生机构的成绩证明,可报名参加不及格科目和未参考科目补考,成绩分别作为补考成绩和正考成绩计算。
三是因外地没有实施学业水平考试(或毕业会考)制度而转入我省的学生,凭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考试招生机构相关证明,可报名参加全部9个科目补考,成绩作为正考成绩计算。
3、学生可报名参加学业水平考试不及格科目补考,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作为补考成绩计算。
4、学业水平考试正考期间因自然灾害、重大疾病或其它流行性疾病、参加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国际中学生交流等未参加考试的,可报名参加未参考科目补考,成绩作正考成绩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