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观五千多年的中华文明史,我们不难发现——“为有牺牲多壮志”,才“敢教日月换新天”,我们能“喜看稻菽千重浪”,只因“遍地英雄下夕烟”。百岁的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进行的伟大斗争中孕育的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已成为点亮我们人生路的长明灯。
在国家那危亡时刻形成的红船精神、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延安精神、西柏坡精神等,滋养出了毛泽东、朱德、周恩来、彭德怀等无产阶级革命家,带领中国人民当家做主站起来。在改变国家“一穷二白”的落后面貌的建设时期形成的北大荒精神、铁人精神、雷锋精神、“两弹一星”精神、载人航天精神等,滋养出了黄振荣、王进喜、雷锋、钱学森、任新民、邓稼先、于敏等对中国做出卓越贡献的重要人物。
在这些红色精神的熏陶下,涌现出了千千万万革命英雄。英雄们血染的风采叩击着、重塑着我们的灵魂。靠吃树皮和棉花充饥,孤身一人痛击日军的杨靖宇;拒绝诱障、坚贞不屈的方志敏:“生的伟大,死的光荣”的刘胡兰;“化作红梅映山红”的江竹筠……正是无数革命烈士抛头颅、洒热血、前仆后继,才让饱受屈辱的中华民族再一次挺直了腰板儿,站了起来。
传承红色基因的有识之士,“一寸赤心惟报国”。华罗庚、钱学森、邓稼先、梁思礼、朱光亚等爱国人士,放弃了国外优厚的待遇回国,撑起了中国现代科学事业的半壁江山;“中国核潜艇之父”黄旭华为核潜艇事业隐姓埋名30年,“中国氢弹之父”于敏为研制第二代核武器甘愿“拿命换科研”,林俊德在生命的最后几个小时里仍争分夺秒地处理涉及国家核心利益的技术文件;“杂交水稻之父”袁隆平一生都在为“禾下乘凉梦”而奋斗……正是无数有识之士的坚持与付出,中国才能在历史长河中不惧风浪,才能富起来、强起来。今天,我们也应当传承这些红色基因。事实上,当代青年头角峥嵘、风华正茂,有的已经成为各行各业的中坚力量,勇敢地担起了重任。在汶川地震、凉山火灾、国际维和行动、边境线上……在国家、人民需要的地方,我们总能看见他们那坚毅的身影。
无数革命先烈用鲜血染红了我们的旗帜,我们应当让红色基因代代相传,也让红色基因成为鼓舞和激励中国人民不断攻坚克难、奋力前行的强大精神动力。
我们要传承红色基因,一起做新时代有为青年,不负韶华。
很多人都想做个有为的人,因为“有为”能体现一个人做人做事的成果,也最能让自己的努力被他人看到。“有为”,是一个人应该努力达到的一种为国为民奋斗的境界。而行可为之事,则是有为的必然要求。
什么是可为?可为、是法律与道德所允许做的事,是在社会和人们认知下正常人可以做的事。有为之人、是被大多数人认可的人,是对社会和国家做出贡献的人。可为能纠正错误的认知,让有为的定义变得正确,让社会对有为的认知变成积极向上的认知。如果社会大环境对于可为之事没有准确的定义,那就不会有“有为”。
可为,还能改变过去腐朽的文化思想、推动有为的出现与发展。错误的文化思想会阻碍有为之人的出现和发展、所以我们一定要去改变、剔除它们,让有为的出现与发展更顺利。
可为,为有为提供了基本规范。无论怎样,有为都不会超出可为的范围,它们的关系就像地球与太阳,有为之人不会做出超过可为的事。但在可为中,有为是可以无限延伸的。
可为,是有为的基础,而有为是可为的发展与进阶。有为的人会尽最大的努力,把可为之事做好。
就像雷锋,他一生做过非常多的好事,无论是大事还是小事,他都将善良洒向人间,用笑容去面对生活,他是青年的楷模,也是我们学习的榜样。再看中国的科学家们,他们可以在三年内用算盘“打”出原子弹,造出属于我们自己的飞机、坦克,他们在可为中,用自己的知识为国家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即使要隐姓埋名,即使长期无法与家人在一起,也不后悔。再看当代的中国青年,无论是驻守边防的战士,还是奔走在抗疫前线的医护人员,在国家需要他们时,他们都选择挺身而出,义无反顾地为国家效力。这样的有为之人,不正是在勇担重任,尽力做好可为之事吗?可为与有为的关系,不是一两句话可以说清的,但要记住“可为”中可以“有为”。可为是有为的创新,能让有为之花开在可为的田野里,让笑容常驻于每个人的脸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