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选科目不符合不可以报考,就算报考了,学校也不会录取。所以考生报考之前一定要仔细看好学校的招生简章,看好选科要求再报考。
例如3+1+2新高考模式,高校提出的四类选考科目要求较为细致,考生须辨明:
——“不提科目要求”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且再选科目为任意2科的考生均可报考;
——只对首选科目提出要求的,如“物理(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为任意2科的考生方可报考;
——只对再选科目提出要求的,如“化学(1门科目考生必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再选科目选考化学的考生方可报考;如“化学、生物(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或历史、再选科目选考化学和生物的考生方可报考;
——对首选科目和再选科目均提出选考要求的,如“物理、化学(2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选考化学的考生方可报考;如“物理、化学、生物(3门科目考生均须选考方可报考)”,表示首选科目为物理、再选科目选考化学和生物的考生方可报考。
“综合”选科
新高考选考科目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不论是“减法”选科还是“成绩”选科或“专业”选科,各有优势各有缺点,而选科关系到学习难度、高考成绩、报考专业,我们不能为了选科而去选科。
因此在选考科目前,首先我们得确定大致的高考报考方向(职业发展方向),不学工科类专业、医学类或金融、统计、数学等专业,那我们就可以先确定历史科目,其次是物理科目,然后再根据这两科的学习成绩来决定是选历史还是物理,毕竟大学录取还是看高考分数。
根据学习成绩,高考专业,我们做“减法”选考科目后确定了物理或历史,我们再根据剩余科目考试成绩和报考专业再次做“减法”选科,直到选择出满意的科目就行了,这就是“综合”选科,不固定某一选科方法,扬长避短,选择出对自己最有利的科目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