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然条件
1.普通高中毕业生:具体招生性别关注中国空军招飞网进行查询,年龄17-20周岁。
2.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㈠基本条件:
1.身高:在165-185cm之间。未满18周岁的,身高达到164cm。
2.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上限≤标准体重×130%,下限≥标准体重×80%。
3.血压:收缩压在100-138mmHg之间,舒张压在60-88mmHg之间。
4.视力:按空军招飞“C”字型视力表,双眼裸视力0.8以上。
5.无色盲、色弱。
6.无纹身、刺字。
㈡凡有下列病史或体征者不宜报名体检:
1.身体有明显畸形,四肢残缺功能不全及步行不稳者。
2.有开颅、开胸手术以及头部外伤昏迷史者。
3.经常腰腿痛或一年内骨折者。
4.有慢性胃肠病或七岁后患过传染性肝炎者。
5.患过脑膜炎、脑炎、肾炎、结核病或有哮喘病史及经常咳嗽者。
6.经常头痛、头昏、失眠者。
7.家族及本人有精神病、癫痫(羊角疯)或本人有晕厥史者。
8.有口吃(结巴)者。
9.有梦游症(睡眠中下床活动,事后自己不知道)或十二岁后仍有尿床现象者。
10.有耳聋,经常耳鸣或耳内流脓者。
11.乘车(船)恶心、呕吐者。
12.牙齿脱落三个以上或明显咬合不良者。
13.斜视者。
14.表面抗原阳性(乙肝病毒携带者)。
15.平时戴眼镜学习,或有夜盲症者。16.眼角膜激光手术或角膜塑型术者。
三、心理品质条件
(一)对飞行有较强的兴趣和愿望。
(二)思维敏捷、反应灵活、动作协调、学习能力强。
(三)具备一定的领导决策能力和团队协作意识。
(四)性格开朗、情绪稳定,有敢为精神。
四、政治条件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于祖国,热爱军队,志愿从事军事飞行职业;历史清白,思想进步,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符合军队招收飞行学员的政治条件。本人自愿,家长(监护人)支持。
五、文化条件
普通高中毕业生: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外语限英语或俄语,文理科不限),且高考成绩达到空军划定的招飞录取分数线(本科一批线以上)。
高中生飞行学员:招收的高中生飞行学员入空军航空大学后,实行3个月考察期,合格者取得学籍、军籍。具体采取两种培养模式:
(一)军事高等教育模式在空军航空大学和飞行学院培养4年,主要进行本科基础教育和教练机飞行训练。期间除享受军校学员的待遇外,还享受飞行津贴、空勤伙食、特种装具等待遇。
达到培训要求的,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如因身体或技术原因不适合继续学习飞行的,转入其它军队院校学习航空管制、作战指挥等地面本科专业,总学制4年。
(二)“3+1”军地联合培养模式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习3年,在空军航空大学学习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