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业水平测试实行等级计分,分为4个等级,用A、B、C、D表示。技术科目测试等级为合格、不合格。
2.必修学科等级计算方法:各科原始分满分为100分。100分~90分为A级,89分~75分为B级,74分~60分为C级,59分及其以下为D级。单科C级及其以上的比例一般控制在95%以上。
3.选修学科等级计算方法:各科原始分满分为120分,根据考生成绩按比例折换成相应的等级。A级为前20%(含20%)的考生(前5%为A+),B级为前20%至前50%(含50%)的考生(前20%至25%为B+),C级为前50%至前90%(含90%)的考生,D级为90%以后的考生。
4.必修学科的成绩从应届高考之年起算,三年有效;选修学科的成绩当年有效。
5.必修科目考试只要有一项科目为D等者(信息技术考试不合格视作D等),将不能填报高考普通类志愿。
1.学业水平测试实行等级计分,分为4个等级,用A、B、C、D表示。技术科目测试等级为合格、不合格。
2.必修学科等级计算方法:各科原始分满分为100分。100分~90分为A级,89分~75分为B级,74分~60分为C级,59分及其以下为D级。单科C级及其以上的比例一般控制在95%以上。
3.选修学科等级计算方法:各科原始分满分为120分,根据考生成绩按比例折换成相应的等级。A级为前20%(含20%)的考生(前5%为A+),B级为前20%至前50%(含50%)的考生(前20%至25%为B+),C级为前50%至前90%(含90%)的考生,D级为90%以后的考生。
4.必修学科的成绩从应届高考之年起算,三年有效;选修学科的成绩当年有效。
5.必修科目考试只要有一项科目为D等者(信息技术考试不合格视作D等),将不能填报高考普通类志愿。